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湖南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可以补缴。
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2月31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补缴后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照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以20%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逐年缴纳至满15年。
2017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补缴后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统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规定逐年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2011年7月1日实施)、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缴费基数为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期间的个人账户记账比例,统一为8%。
(1)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12月31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补缴后累计年限不满15年的,可按照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以20%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逐年缴纳至满15年。
(2)2017年1月1日后达到退休年龄的、补缴后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统一按照人力***和社会保障部第13号规定逐年延长缴费至满15年。
(3)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2011年7月1日实施)、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缴费基数为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或者100%,比例为20%。一次性缴纳期间的个人账户记账比例,统一为8%。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