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乡养老保险继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城乡养老保险继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城镇居民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就去世,养老保险余额能全部返回吗?
- 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死了能领多久?
- 2021年新民法典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继承?
- 社保可以继承给子女吗年限?
- 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有什么依据吗?
城镇居民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一年就去世,养老保险余额能全部返回吗?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死亡待遇
参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但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一般只有一次性丧葬补助金,而无抚恤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目前全国无统一标准。一般以人员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按月的倍数计发。如成都是当月养老金的4个月计发(无抚恤金),有的地方是全省统一标准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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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刚参加车险一年,出事故了,该赔付吗?该!一个月呢?该!一天呢?该!这就是权利和义务,只要约定就要履行。
不要只看能得到多少,还要看到将失去多少。
对死者来讲,其实养老金起到了作用,保其终身。就是费用全退,也换不回人命。
最后,回到问题,去看看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七条。
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人死了能领多久?
现行的全民养老保险领一年就去世了,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继承。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也是职工参保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一部分。 (1)丧葬补助金,是职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目前全国没有统一标准。从某些地方规定来看,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职工死亡时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月数计发,如大连,丧葬补助费为本市上一年度3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 (2)遗属抚恤金,是职工死亡后给予其家属的经济补偿和精神安慰。遗属抚恤金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没有规定抚恤金,只规定按月发给遗属救济费;有的规定了一次性抚恤金,还规定按月发给遗属生活补助费,如大连,除了按照本市上一年度10个月的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发给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外,供养直系亲属还可以按当地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以及物价补贴之和领取亲属救济费。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2021年新民法典养老保险是否可以继承?
2021年1月公布的《民法典》,对独生子女继承财产作出了新的规定,其中明确有4类财产,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
《民法典》:第一类是使用权不能继承
就拿农村的土地来说,一般分为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使用权就是指公有住房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往往居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为农村的土地一般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宅基地也不能算个人遗产,所有宅基地的使用权独生子女也是无法继承的。
《民法典》:第二类是特定权利不能继承
如果父母是作家的话,有著作权或者署名权,父母的作品被拍成***剧,每年都能赚到一大笔稿费,在父母去世之后,子女是可以继承各种收入的,但是不能改变署名权或者著作权。
《民法典》:第三类是保险金一般不能继承
往往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会指定受益人或者用途,如果受益人是自己孩子的话,那么在父母去世后,就可以从父母那里领取保险金;万一父母在购买保险时,指定的受益人是他人,那么这笔财富就应该归他人所有,就算是独生子女也不能继承。
《民法典》:第四类是养老金和死亡赔偿金是不能继承的
如果你的父母是企事业职工的话,在去世后,往往会有一笔死亡赔偿金,这笔钱不算遗产,是可以直接分配给死者家属的,一般不能按遗产来继承。父母去世前,肯定是有养老金的,在去世之后,子女也是不能继承养老金的,只能得到某种补偿。
社保可以继承给子女吗年限?
不可以。不管当事人累计缴费年限是多少年,社保不可以继承给子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只有进入个人账户资金属于缴费人个人所有,其子女可以继承。
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以及进入统筹账户资金,不属于缴费人个人所有,不是遗产,缴费人子女不可以继承。
人去世后,养老保险可以继承吗?有什么依据吗?
领取养老保险的前提是当事人活着,人去世了自然就不能再领了。 如果是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属于个人账户部分的子女可以继承。商业养老保险,去世后受益人可以领取一笔身价金。
可以。《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参保人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或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含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谢谢提问:
养老金帐户内的现金财产分割如下:
自被扶养人死亡日分界,死亡日以前入帐的财产为可继承财产。死亡日以后入帐的财产,为应退还国家的财产;丧葬费用于安葬死者除外。
个人账户上的养老金分成两块,一块是自己缴存的,一块是[_a***_]缴存的。发放时先动用自己缴存的那部分,自己缴存的用完了再动用单位缴存的那部分,生存时间长,个人账户上的余额全部用完了就由***统筹发放了。人过世时,个人账户上自己缴存的那部分有余额,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人去世以后,如果个人账户当中的养老金并没有领取完,那么个人账户当中的钱是可以依法继承的。
一般60岁退休的人群,那么到70周岁以后,个人账户的钱就基本上是领取完了,50岁退休的人到65岁以后,基本上个人账户的钱就领取完了。
所以说,楼主还应当根据退休领取人的一个退休年龄。善后去看这个个人账户当中有没有余额,如果小于我刚才所说的年龄,那么个人账户当中会有一定的余额的。
然后这部分余额,可以按着遗嘱继承或者是第一顺位继承的原则。去依法继承个人账户当中的养老保险。不过有一点说明的是,实际上这个个人账户当中的钱并不是很多,一个人在办理退休的时候,个人账户上。大致也就是5万到8万左右,如果领了很多年,也许剩余的。也就是几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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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乡养老保险继承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乡养老保险继承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