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对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简称部规5号)实施之前发生的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转出地)应当向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简称转入地)提供书面承诺书。
(二)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对在部规5号实施之后发生的超过3年(含3年)的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由转出地按照部规5号有关规定向转入地提供相关法律文书。相关法律文书是由人民***、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在履行各自法定职责过程中形成且产生于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之前,不得通过事后补办的方式开具。转出地和转入地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审核相关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核对参保人员缴费及转移信息。
跨省异地社保转移合并的最新规定?
跨省异地社保合并最新政策:
依据人社部印发的《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养老保险领取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当地领取;
2、不在户籍地的,在累计缴费满10年的地区领取;
3、不在户籍地,且缴费不满10年的,转回上一缴满年限地领取;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再由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